(1) 我在南城时,正好年满三十,单身,改名叫了小三儿。我周围的人们都认为我是个南城的破坏分子,可能会穿着伤风败俗的衣裙逛街,也许要跑到街上抢人家老公,总之准能做出些出格的事儿。他们的论据很直接:我年满三十,单身,且名叫小三儿。 我并不在乎南城人的看法,但我仍然为了顾忌南城人的心情,而老实生活。至少在南城的白天,我按时上下班,遵守交通规则,和每一个人打招呼之前都说你好,我抿着嘴巴微笑,吃饭的时候不砸巴嘴,把自己的脚步放轻不打扰每一个南城人。 那些南城人大多有个家,窗口里放着温暖的光,影影绰绰的人都在屋里彼此惦念着。因为有家便立马堂堂正正起来,总归能够仰着头走路,阳光射着他们的脸,背面的阴影给藏了起来,都出落成彻底的好人了。 这些好人都用肩膀上的硬骨头冲撞小三儿,尽管我去瞪他们,别人眼里却好像并没有小三儿。 我猫着腰从他们身边擦过,缩头缩脑的在太阳里乱窜,冷得浑身发抖。 直到入夜,小三儿才敢跑进酒吧,尽自己破坏分子的本分。我浑身涂了香水,长头发遮住脸,不需要哭也不需要笑。热气腾腾的灯光和酒杯蒸着我,所有的一切都在放大,透过有机玻璃一样的空气,欲望的和非欲望的线绳儿焦灼在一团,缠着我。 今晚,总有个女人会被灌醉,那女人必须是我,怎么喊也不醒,即便有人来煽耳光,“啪啪”清脆得像是清早露珠掉落在嫩叶上。小三儿闭上眼睛瘫软在随便一个地方,这整个南城便因此而被小三儿关在了门外,又似乎这小三儿整个人都被南城揣在了严实的怀里。一旦醉酒,南城便被小三儿操纵了,而小三儿又像是被南城拥有了。 那个给我巴掌的男人携起我走,他嘴里的酒气咬噬着我的耳朵,很过瘾。小三儿并没有喝醉,却紧密地把自己靠在男人身上。小三儿很瘦,浑身都是骨头,脆弱得一碰就会断裂,像个被遗弃的孩子。 我眯着眼睛从人群里穿过,整个人悬在陌生男人身上。长发因此而几乎遮住了我和男人的上半身,我们两个像是穿着夜行衣的贼,并不会被人看清面目。 天空飘起了雨。小三儿强迫自己睁开眼睛,整个城市都蒙了一层薄纱,路边行人的嘴一张一合,像是水底闲逛的鱼。我不知道我要去哪儿,和这个给我耳光的陌生人,他嘴里泛着酒腥,却暂时很吸引我。 小三儿我,年已三十却尚且年轻,漂泊到了南城,我经常觉得衰老的斑纹已经爬满了我的全身。可我必须相信有些青春的美好还在前面,在沼泽里,在冰山上,粘在一堵墙的后面,掉进了一个冰窟里。 我拿不准的是它在哪儿,但却能断定它存在着。 (2) 南城和我待过的任何一座城市都不同。这里有一条河与一座铁桥,除此之外,其他都进不了小三儿的眼。 南城的河是苏童讲述过的椿树街的河,河水混浊,流动起来如窗外的哭泣或者低吟。常有居家女人探出头来往河里淬唾沫,露出赤裸而肥腻的肩膀,在随着一声居家的抱怨又缩了回去。河上的那座铁桥,已经年久失修,桥面常被经过的摩托车压得卷起铁皮,便很快有工人过来用铆钉重新铆起来。所以这是一座补丁桥,盛满了被南城人糟践的伤痕。 我因此而喜欢这座城市,我混在里面,改名叫了小三儿。我常趴在自家的窗户看那河与桥,我以为总要有个女人会死在我眼前,她被一床兰格子的褥子裹住,有几屡长头发掉出来,褥子另一端露出苍白的脚掌。我用手半挡着眼睛看,看她被人抬走,经过铁桥,那脚掌白晃晃的走了一路,好像一路与我深情道别。 和老莫相识的晚上,我喝醉了酒,悬挂在陌生男人身上决定跟人家随便去哪儿,做爱或者去碰个大事件。男人以为捡了个便宜,搂着我兴奋的快步走,不管雨雾是否会把我淋湿。 在幸福街路口,我们碰上了正在望天的老莫。 老莫,腰身正挺得板直,貌似凝重,望天的架势是一种睿智的架势。他身边放着一个敞开口的快餐盒,像要盛纳来自上天的恩赐,再当成夜宵吃进肚子,以便成仙。他口中念念有词,嘴唇因夜色而朦胧的有点性感。那一刻南城的半夜已然无人,因此我觉得这场莫名的细雨当是老莫向上天邀来的。 路过老莫,我顿下脚步,从男人的胳膊底下瞅着老莫笑。望天的老莫却也瞟了我一眼,对我笑。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种笑,那笑容是对自己的一个妹妹,对邻居家的一个小闺女,对路上吃雪糕的一个女学生,总之不是南城破坏分子小三儿遇见过的笑容。 路过老莫后,我从男人的胳膊底下溜走了。我在前头跑,男人于后面追,我翻过街道中央的栏杆,对那男人挥手,示意他别追了。男人对我摇了摇头,便走了。我欠的酒水钱,至此也被抵赖掉了。 虽然在一边望天,可老莫仍把我在幸福街的表演都看在了眼里,后来他对我说:“如果我非要爱小三的话,那首先就是因为小三儿会翻越栏杆。” 半夜,我从栏杆那端跳过来,坐在老莫身边问“你在等人吗?” “我在找人。” “找谁?” “老莫” “老莫是谁?” “我自己” “你把你给丢了?” “嗯,一不留神,丢了很久。” “你是个鬼吗?” “不算是。你呢?” “更不是,我是小三儿。“ 南城的好,在那一天晚上出其不意的降临。一个男人,故弄玄虚的坐在城市中央望天,装模作样地说要寻找自己。这是一种诗意生活的开端,自打我变成小三儿后,寻得也正是这样一种诡异起来的男女事件。 (3) 我没来南城前,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是个有志向的年轻人。那是一座比南城大很多的城市,有很多条河以及很多座桥,但我都视而不见。 我忙着当年关乎于志向的大事件,比如扎在新东方班的角落里学习托福。我并不打算离开那大城市,因此我并没有把托福当成远走高飞的翅膀。我只是读书到几乎天明,而天色未明又几乎要去上班。我把结果看得不重,却沉迷于勤奋的过程。 在我可怜的睡眠中途,灯泡在我头顶摇摆,看在我眼里,那灯光是一眼的伟大志向。但志向这东西也就犹如天花板上的灯泡,永远都不会掉落下来砸到我,只是始终放着微光撩拨我。我终究无法完成托福,并不断更换一些下三烂的工作。 那时候,没有男孩或者男人喜欢过我。而我的志向也大抵与这类异性无关。直到有一天,我被一个小伙子“稀里哗啦”的给处理了。情急之中我把脚边的一个玻璃杯踢落,茶水泼落一地,玻璃四处绽裂。因此后来,我一直认为我的初夜只能用“稀里哗啦“来形容。我和小伙子却都没有找到小说中形容的爱情的血红,因此,几年后我的小伙子因为一个胖姑娘而和我分手,他很心安理得,而我毫无怨言。 关于胖姑娘抢走我的小伙子的原因,所有人都意见一致,因为女方很有钱或者有钱的是她爹。所有人都明白,可所有人都不为之惊奇。 我的小伙子临走前,冠冕堂皇的对我说:“喂,我爱你,可是爱情对于穷小子和穷丫头只是海市蜃楼。” 我的小伙子,在我来到南城之前,只是叫我“喂”。似乎我是那南城之外的一粒浮尘,曾沾在他衣角上,再被小拇指弹落。 那么,也便因此,我来到了南城,并有了新名字——小三儿。对于我来说,按部就班的积极向上都已成为生存障碍。运气不好,我就会变成大城市里男青年衣角的尘埃。 而在南城,却只有我这么一号小三儿,显眼许多,被冠以“南城破坏分子”这样明确的称号。 (4) 我是在秋天和老莫相识的。那时候南城的河面上铺满了落叶,都纷纷打了卷儿,挨挤在一起,掀不起什么波澜,跟这个小城市里忙碌的人们一样。 只有老莫坐在幸福街口望天,成为南城唯一悠闲的人。老莫的出现并没有规律,我便只得每晚都到街口看看。幸运的时候,远远只见霓虹交织的路中央,唯有老莫周身暗下来,那暗于光艳的包裹中却异常耀眼。他像一个吸取城市精气的神或鬼。 我遇见老莫,他并不首先理我,却总对我一笑,那笑容仍然不是面对破坏分子的类型。我便在旁边坐下,话变得很少,静下来就能嗅到老莫身上传来的神秘气息。 坐累了,我也会问老莫:“能找到老莫吗?” 老莫回答:“会找到的。” “如果找不到,你就会一直来?” “嗯” “如果我把老莫俘虏了,你也就找不到他了,就会一直来?” “差不多吧!” “好,那我先爱上老莫了吧!” “那要我先把他找来才行。” “如果你爱上我,就能找到我的老莫了。” “如果我爱上你,老莫一定就完全丢了。” 在南城,只有老莫和我丢了自己。区别在于他始终想找回来,找得身心疲惫,而我却已经适应作为另一个我——南城小三儿生存下去。从较浅白的层次来讲,拯救老莫的工作已经非我莫属。当时,我便是以这样一种理解开始俘虏老莫的。 (5) 老莫,男,略微秃顶,腰身板正,年龄不祥,职业未知。喜好在南城幸福街口望天,小风通常吹不乱他的发型,小雨往往淋不透他身上的热度。 他至少不是南城人,从他对我的微笑可以看出来。每次我与他在凌晨告别,此人均耐心目送,直到我消失在铁桥的尽头。 一个孤单的老莫,和同样一个小三儿。一个跑去路口遭遇对方,一个站立路口送别对方。我奔过来,老莫便如我的去处。我跑开去,老莫便如我的出处。幸福街口,连同河流、铁桥,逐渐勾勒出一个完整故事的背景。 十年前,或者更多年前,老莫还是小莫,有浓密的乌发,从不会在一个地方坐定。他在各处闪转腾挪,喧闹间便遇上了他的蓉儿。那个像白鸽一样的女孩在小莫周遭盘绕,拍拍翅膀让小莫里外都一阵酥麻。小莫,按照大多数男生爱的方式,爱上了白鸽一样清澈的姑娘。那场爱情对于年轻的小莫,一定是和“永恒”、“唯一”这类惊天动地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的。 多年前的小莫,也便如此遵守着他和蓉儿年轻的爱情箴言,直到五年前在幸福街口发生的一场车祸。 五年前一个雨天,小莫与蓉儿从北方更远的地方开车经过南城,在幸福街口,小莫正试图给蓉儿唱一首家乡的山歌。蓉儿捂住耳朵说:“不听,不听,我要听爱情歌。”小莫扭过脸来故意对着蓉儿张狂的唱,也许是“蓝莹莹的天”之类的歌词,然而一刹那,小莫的天便如此塌了。 与卡车碰撞的瞬间,小莫因一阵夺目的火光而完全失去了方向感。他下意识往左方掉转车头,而最终的结果是让蓉儿无遮无缆的撞向了卡车。当震动结束,蓉儿的小身体如掉落的羽毛垂到小莫怀里,蓉儿的脸已经不是原来玲珑的小鸽子,各处均往外冒血,各处都因血流而干瘪变形。小莫的前胸被那张突然陌生丑陋的脸染红了,有个钻头随之往小莫心肺里钻了进去,自己由内往外不断冒出冷风。 他的蓉儿死了,而小莫成了如今的老莫。 五年来,成为了老莫的老莫,只身在南城安顿下来,确切地说是在幸福街口安顿了下来,常于深夜枯坐,也许是陪伴蓉儿,更甚是寻找自己。 “如果,我爱蓉儿,那一瞬间,我本该把用身体遮住她,而不是把方向盘转到自己安全的方向。下意识的,由衷的,自然的,我就被证明其实我并不完全爱蓉儿。那么,那个爱蓉儿的我一定藏在哪儿了。”老莫五年的犹疑也便这样呈现在我眼前,他对我如此说的时候,眼睛里盛满一种孤独,这种孤独却是什么也盛不下。 幸福街的名字像鞭子一样抽打着踯躅于南城五年的老莫。他衰老得很快,本年度的老莫该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。如果不成为老莫,便将是市面上的其他同龄男人,仍然抓狂、兴奋、轻佻,仍然如那帮男人们的俗物可以轻易被刺激得富有生机。 而老莫却老了,除了坐在路口望天、思量,便一无是处,一无所长。 (6) 在南城,作为我来说,只是混日子。我没有确切的目标要在南城得到什么,我最初所说的美好,是一种正常含混的符号,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些对于美好的畅想,而往往把持不了。 把持不了的,终究能成为美好。这种逻辑能够让每个人都厌世。可所有貌似厌世的人,都在疲沓的过日子。我需要爱上老莫,是把持不了的。而同样,老莫始终不可能寻到原本的他,也把持不了。 老莫在南城生活了五年,没有女人,也该没有快乐。我以为他只是需要探究自己是否真正爱过蓉儿,但发生的事件给了他不利的证明。结果已经出现,回头来再去修复原因,恐怕是自欺欺人。 我按照我的揣摩询问老莫:“老莫,你在痛苦吗?” “没有,我只是在找自己。“ “可自己找自己是不可能的,因为你眼睛看见的都是别人。” “自己分成三个层次,皮肤的、肌肉的、骨头的。皮肤的自己追求情欲,肌肉的自己渴望名利,只有骨头的自己存着精神。我找的就是骨头的我。 “骨头的你存着什么精神?” “忘我。” “你找的你,就是个忘我的你?” “嗯。“ “如果你找到你,也就真正忘了你了?” “嗯。” “不懂。” “所以,小三儿,你还是跨过栏杆,玩去吧。” 我只好翻过栏杆,往河畔去了,经过铁桥,我要站在桥上踮脚望望老莫,虽他的影子几乎被黑暗遮住了,可我确定他仍在目送我,这样我才能安心离开。 爱一个男人和了解一个男人绝对没有联系。我想应该是这样的。 离开老莫,我会回家,或者去尽破坏分子的职责。关于破坏分子的职责,基本都类似于喝醉酒悬在陌生男人身上的范畴。南城人都以为这行为很肮脏,悬挂住一个陌生人与悬挂住一个熟人差别巨大,因此那些被悬挂者往往事后会说:“嗨,我不会忘了你的。”或者,“嗨,如果你需要,打我电话。” 他们叫我“嗨”,如果他们有妻子,那些幸福的女人们会骂我一些更复杂的称谓。总之,都似乎不是称呼小三儿本人。 有人说不会忘了你,大概就是不打算跟你继续会面。有人说如果你需要我就来,大概是他并不需要你。如果这些人把你叫做“嗨”“喂”“那个谁呀”,基本上,你也只能像小三儿那样安心做个破坏分子。 如果没有老莫,破坏分子小三儿并不非常痛苦。可从老莫出现后,小三儿拜别了那些陌生男人,总会身体剧痛,她每次都要瘫软在南城的一个角落里,蜷着腿喘气,张着嘴,吐故纳新一样。 疼痛缓解之后,我也许会重新到幸福街口,远远望见老莫仍然独坐,我便会在铁桥边买上两份盒饭,跨过栏杆,奔往老莫请他吃夜宵。老莫一般只是扒拉两口,就放在了一边。不道谢,只说:“这饭里有一种小三儿痛苦着的味道” “因为,我在爱着你了。” “你还是小女孩,被一些表象蒙蔽了。” “如果我喜欢和一个快秃顶了的老男人说话,一定就是真心爱上他了。” “可他终究只是个快秃顶了的老男人。” “可我终究是爱你。” 我终究爱老莫,这感觉来得很突然,但却一定不随便。上述那些等待、遇见、对话、事件,耗费了我和老莫的整个秋天,不过写出来后倒只成了一晚。我同时会和一些男人做悬挂以及超越悬挂的举动,可都纯粹影响不了我和老莫的干净。 老莫,像是参悟人生的智者。我,也有点看破红尘的风范。我们却也不能免俗,我们非要耗费时间来达到相爱的目的。以至于南城整个秋季,我和老莫已经逐渐出名,无数南城人都曾看见过一男一女坐在幸福街口,很少说话,更不搭理其他人。但是并没有人过来询问,人们背地里会说:“小三儿这回跟男人勾搭得够含蓄的。” 我仍然不在意他人的评论,我想有一天老莫也爱我了,我们会离开幸福街乃至南城,我们会翩然飞到更远的地方,而那时,小三儿将如一只清澈的白色鸽子。 (7) 终于到了南城的冬季,河上的枯叶在某个夜晚被一阵西北风给卷走,也好像升了仙。第二天清早,河水就结成了冰。冰面上,凝结了很多塑料袋,红色的绿色的白色的黑色的,当你眯起眼睛,这河竟然因此而成了一个万花筒,又像是一个饱经沧桑的放荡女人。 而我已经是连续十五天没有等到老莫了。前一次分手前,老莫还穿着一件黑色毛衣,袖口处脱了一根线,他总是用手揉搓那绽出来的线头。我想,如果老莫爱上我了,我就会好好照顾他,给他织毛衣、剪手指甲。 可我只是对老莫说:“如果你将来可能爱上我,就应该给我电话号码,要不我也会丢了你。” 老莫正把那一小段线绳缠在自己手指上,再解开,而线绳却是他自己的毛衣,挣脱不开。听了我的话,他说:“如果我爱上你,丢掉的是老莫,不会是我。只要你爱的不是老莫就好。” “老莫,你就只是老莫,可老莫除了蓉儿,也可以爱另一个女人,把他爱蓉儿的一小部分分出来,就足够这个女人受用了。” “小三儿,有一天,我爱上你了,你才会明白,我和老莫的区别。” “我会等你,直到你爱我的那一天。” 距离我说完那句话后,我已经等了十五天,每天傍晚都会坐在南城的幸福街口。车来车往,人来人往,都惊动不了我。直到半夜,城市降临了今冬的第一场雪,雪花儿很快聚集起来,反射着灯光照得城市如同白昼。我看得见城市,城市却未必会用心看我。 我终于又回到了秋季之前的那个小三儿的状态,一种彻彻底底孤独的状态。我站起来,拍拍衣服上凝结的雪花儿,此时眼睫毛也早已经结了一层冰霜,遮挡住眼睛,仿佛刚刚的一次哭泣也凝固在了南城。我打算按照以往的方式横穿过马路,跨过栏杆,奔往原来小三儿常去的地方,重新弄些破坏分子的活动充填自己。那久违了的,如一滩浆糊般实在的感受。 可我在横穿马路的中途,就出了事故。眼前就此黑了下来。 我想说,如果没有那辆卡车,我无法确定老莫真得爱过我。老莫说,如果没有那辆卡车,他就不可能找到忘我的自己。 我倒在老莫怀里,我觉得身体在汩汩流血,可却感觉不到什么疼痛。老莫的怀抱不是那种扎实的怀抱,很浅,稍不留神就会漏出来,除非老莫真得爱我。 “老莫,我死了吗?” “没,我救了你。” “可你不爱我,对吗?” “不,我爱你。” 事后,我想如果用我的死才能证明老莫果真爱过我,那么我死后一定会后悔。而事后,老莫也说,用小三儿的死证明不出来我爱小三儿,因为我不会再为又一个女人守候五年了。 但是,尽管如此,在事后之前,我还是幸福得晕了过去,血仍肆意流淌,幸福得觉不出疼。老莫把昏迷的我送到医院,并且输进了他的血。输血之前,小护士问心急火燎的老莫:“你是他哥?” “不是。”老莫挠着头回答 “那你嚷嚷什么,有没有点常识?” 老莫被训得不敢辩解,只是小声嘟囔了一句:“肯定一样。” 小护士不明白,哥哥和妹妹的血型不一定相同,而两个人相爱了,他们的血一定可以共用。 (8) 老莫的血让我很快恢复健康,我甚至已经不大清楚自己的伤口在哪里,我始终认为那车祸不足以让我流出太多的血,或许是蓉儿捣鬼,而老莫救的是我还是他的蓉儿呢? 我活蹦乱跳的走出医院,扯着老莫的胳膊。当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冬日,我和老莫彼此扯着胳膊往南城最热闹的地方钻。人们都自动分成两排,惊异的望着我和老莫。在南城,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这样不成体统的场景了。南城的正常人们也已经多年不这样放肆的谈情说爱了。因此,他们敌视着我和老莫,天气很冷,人们鼻孔里冒出的热气却烤得我浑身燥热。 我思量,如果南城能够尽快暗下来,下起雨,或者飘起雪花,反正是从天上落下某种悲伤的、诗意的物质,我将和老莫赶到南城中央的城门楼子上,向所有人宣布我的新恋情。观看的人丛中,当会聚集一些我曾悬挂过的陌生男人,他们准会因为错过这么一个勇敢而浪漫的女子叹口气。 可那天太阳始终都明朗着。我和老莫经过那条河,趴在铁桥栏杆上晒太阳。我看到河面上有一个塑料模特,没有头颅,侧立着嵌在冰层中间,一只手臂应该藏在冰下,另外一只手臂在寒风里支棱着。于是这模特便仿佛是正打算捞起河水中什么宝贝的时候,突然之间就被冻结起来了。 我偏头问老莫:“如果你爱上我了,我们就赶快离开南城吧!” “我还要处理一些生意,才能走。”老莫回答。 “生意?什么生意?”我很吃惊。 “我有我的工作呀,你以为我就靠打坐念经过日子吗?“ “什么工作?”我更加吃惊。 “我是一家医疗机械的销售代理。”老莫镇静的回答 “啊?”我仍在吃惊。 “小三儿,我说过,等有一天我爱上你了,你会发现我就不是你以为的老莫了。” 我定了定神,回答说:“可我终归爱你呀。” 那个冬日,我除了受到所有南城人敬畏的观摩之外,也终于完全听懂了老莫的语言,这些语言因此而沾了一些南城的灰尘。 老莫,是个卖血压计、听诊器,充其量是x光机的,他会穿着西装去见客户,与人喝酒,并说些大众的客套话。我因此恍惚了很久,某一瞬间,我再次看见那个嵌在冰层里的塑料模特,突然觉得我有些像它。 可我终归是爱老莫的。因此,即便我因为老莫的职业问题而恍惚了一阵,可很快就开始了正常生活。同时,南城人经过那个冬日的震撼之后,也逐渐习惯了我和老莫的存在,开始对我俩视若无物。 老莫忙碌着处理血压计之类的生意,我开始了结我在南城的工作。我们无暇再去幸福街口落座,或者说幸福街口的修炼已经功德圆满。 那一阵子,我经常想起那个嵌在冰面的塑料模特,越发觉得那就是另一个小三儿。因此我不敢太接近那座铁桥,可我常想,也许直到来年春天,那模特才能获救吧,到时候它要捞取的宝贝岂非也跟着融化了? (9) 南城,有一条河和一座桥,就足够了。这些布景是女人悲伤的象征,是死尸摇晃的脚掌和咿咿呀呀的腐朽声响。是装腔作势的悲剧,是聚集欲望的坟冢,或者是先锋艺术影片的布景。 我始终愿意给南城打扮成我描述的南城,无论别人如何敌视我、玩弄我,我始终沉浸在我的南城中——一座悲伤之城。就是在这种状态下,我遇到了我需要的男主角,我把他刻画成老莫——一个守候已死的女人的垂死的男人。这个句子有点啰嗦,不会有太多人能懂,可毕竟老莫懂,他说:“如果老莫爱上小三儿,老莫也就完全丢了。” 后来,如果我和老莫不能其中一个人死掉的话,我们也就无法证明到底如何爱法了。所以老莫说:“小三儿,咱俩该做爱了。” 老莫这么说的时候,是在他家。家里有电视机,放着一部电视连续剧,我看不懂剧情,里面有人哭有人笑,似乎反而在看我和老莫的表演。 老莫的眼睛,是填满了孤独的眼睛,孤独得什么也盛不下。那眼睛因此而出奇迷人,直到我在老莫面前脱下衣服,他瞳孔处反射出一个女人的身体,那身体有很多正常的缺憾,随即玷污了原来的迷人。 可,终究要证明爱情。 我仰躺在床上,由这男人按照正常的方式爱抚。闭上眼睛,体会这男人带给我的任何一个细节感受。老莫化成一滴露珠,沿着我周身流动,并不渗进皮肤,但经过的皮肤后来总是一紧,仿佛被拔出些什么,而又仿佛如果把这场爱做完,我也将被抽干。 我逐渐激动,有一种比在幸福街口默坐更具体的激动,逐渐呼吸急促,老莫也跟着活跃起来。他的动作很老练,很快把我送到了原来的小三儿体会过的境界,那时候的小三儿悬挂在一些陌生男人身上,也曾达到过类似的境界。 我始终都没说话,双方都有些不适应。但对于做爱似乎都不算生疏,做起来的状态也不像我们从前那么装神弄鬼。 又是事后,老莫在我身边喘气,胸口起起伏伏,显然有些疲倦。我把他拉到怀里,很快也就睡熟了。这次做爱,似乎比那场车祸突然。 那晚,怀中的老莫生动的倍加不真实。我细致地看他额头已经刀刻般的皱纹、颧骨上的一些岁月的黑斑、下巴钻出的凌乱而坚硬的胡茬,以及除胡茬之外松弛下来的全部身体。怀中的男人安然的入睡,破绽百出,不再神秘。如此安详,显然爱我。 而我搂住老莫,却生生仅是搂住一个身体,如下身裹着一只男人的器官。 (10) 有一座城市,叫做南城。我的爱人老莫曾仙风道骨的坐在幸福街口,他甚至应该没有男人势必要存在的器官,更不需要用这器官做爱了。可除了我俩其中有一个人死,似乎也就只有做爱才能验证我们的关系。 第二天清早,我光着身体坐在床边,天很冷,但阳光却透过红色窗帘找了一房间的红。而老莫仍平躺在床上,在红色房间里他的身体却很白,不是白皙的白,是苍白的白。 “我让你失望了!”老莫说。 “我也让你失望了。”对面有个镜子,我端坐着,乳房却如已经睡死过去,一点点塌陷。 “小三儿,可这是个好结局。”老莫对我说这话的时候,我哭了,眼泪蒙住了眼睛,看不清什么,包括我的性伙伴老莫穿衣服的样子。 那天上午,也就是我和老莫醒来的上午。老莫穿起衣服接到一个电话,对方也许是说:“老莫,有笔生意,能赚一把,来吧!“ 老莫嗯了一声。回头看我,我也围着被子看老莫。 那是一间被染红的房子,像是惨烈的凶杀案现场。如果我们幸福,当然也可能像一个玫瑰铺就的天堂。但幸福,从来都不可能被我和老莫这样的人够到,仿佛一部电影,看到结局才最重要,可同时电影却也完结。 那天上午,老莫和我上了趟大街。迎面扑过来一个女人,推了我一把,随即在我身后啐了一口唾沫。那时我曾经悬挂过的一个男人的妻,仿佛他的男人是被我装修失败的房子,而这女人是房主。 当天,我和老莫分别离开的南城。他去寻找赚钱的机会,我去寻找小三儿接下来的可能存在的美好。 小三儿走以后,南城应该不是那座南城了。它空出一个缺,那缺里存着一段生死和一段感情。 老莫走以后,南城应该仍是那座南城。幸福街口不再有个守候的暗影,而似乎小三儿漏出的缺儿,便也因此补齐了。 (完)
文字精炼
充满颓废的灵气!
一个男人,一个女人,就是整个的世界!
这个世界的男人,都忘了自己,因为女人死了,因为有真爱的女人死了!
这个世界的女人,都迷失了自己,因为男人背叛了,因为男人背叛情感,但是不会背叛利益!
男人为了利益而活着!
女人呢?
看来需要为活着找个理由了!